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亚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0-08-14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亚振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的意见如下:
    一、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是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的合理的调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
金的管理与实际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是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补流资金有助
于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降低财务费用,保障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 有利于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