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亚振: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3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振家居”或“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我们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履行职责,按时出
席董事会会议,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对
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昌莲,女,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历任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金太阳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通宏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18 年 9 月起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周洪涛,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取得美国绿卡,教授/博导。历任同
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国际双学位教授,美国夏威夷大学建筑学院助理教授、
博士生导师、建筑学院美术馆主任、建筑学中美博士双学位,现任同济大学设计
创意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创意工场主任,美国夏威夷大学建筑学院访问教授、
博士生导师。2018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姓名            应参加次数        亲自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李昌莲                8                  8                  0
      周洪涛                8                  8                  0
 2、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李昌莲女士无应参加未参加股东大会情况;周洪涛先生因新冠疫
情出行受限原因未能出席本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
    我们就以上 8 次董事会的所有审议议题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会上积极
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
我们对以上会议各议题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题均投了赞成
票。
       (二)到公司现场考察情况
    2020 年度,我们按时出席董事会,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持着密切
的沟通与交流,利用召开董事会及公司年度业绩预告交流及年报审计期间,深入
公司现场,查阅公司资料,了解公司日常运营情况,积极有效的与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运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在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利用我们
的专业知识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密切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
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积极配合我们履行职责,公司及时向我们提供相关资料和信
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运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做
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都会精心组织和准
备会议资料,并就相关疑问认真进行解答,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必要
的支持。
    在年度财务报告预审计期间,公司提前将审计计划提交我们审阅,并就审计
计划组织我们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审计期间,公司根据审计工作进度,
适时安排我们与审计委员会共同就年报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讨论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我们结合资本市场动态,重点关注:重大事项
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并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
同时,结合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2018-2020 年)活动,全面梳理
公司内部治理活动,认为公司在信息披露、资金使用、三会运作、内部控制等方
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范日常信息披露工作。报
告期内,公司历次信息披露均严格按照有关办法执行,符合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及相关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制度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规
定,未发现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
献。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