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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亚振: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1-04-23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作为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的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根据公司经营和资金情况、以
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为出发点而制定的,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公司章程》的等相关规定。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并将该事项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及公司薪酬政策,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能够有效激励管理团队。我们同意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制定标准,并将该事项提交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并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经核查,天健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本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体现了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为维
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我们同意董事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内控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
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以及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纳
入评价范围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
的管理与实际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及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2020 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未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的利益。
    八、关于公司 2020 年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分别详见《2020 年年度报告》相关章
节,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客观、公正,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亦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行为。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