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亚振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原则,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进行了审慎的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有较 高的执业水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 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