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振家居: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5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亚振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事宜进行了审慎的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有较
高的执业水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
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系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
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制订,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优势互补的原则,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
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不存在损坏公司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系基于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公
开、公平和价格公允的原则,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导
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坏公司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