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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友股份:集友股份关于注销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2022-07-21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9]201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8,599,255 股新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21.5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999,937.80 元,扣除保荐承销
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登记托管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有关的含
税费用人民币 11,598,621.73 元,可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89,401,316.07 元,可
用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发行费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645,486.70 元,实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90,046,802.77 元 。 其 中 , 计 入 “ 股 本 ” 人 民 币
18,599,25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371,447,547.77 元。该
事项已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
[2019]00031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
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始终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
入、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管理制
度》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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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安徽省分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太湖支行(年产 100 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
 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
 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
 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保荐机构变更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
 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
 寨南路支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
      根据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
 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
 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具体开户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余额(截至 2022
     户 名                银行名称                 账号                                用途         备注
                                                            年 7 月 19 日)
                                                                                 太湖生产基地升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   3413110000188                        级改造暨新建年     专户
                                                            254,257,160.41
份有限公司         徽省分行合肥繁华支行     80051737                             产 50 万大箱烟标   一
                                                                                 生产线建设项目
                                                                                 年产 100 万大箱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309079029200
                                                                 11,614.69       的烟标生产线建
份有限公司         司太湖支行               067616
                                                                                 设项目
安徽集友时代包装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405014550080                                           专户
科技有限公司(注                                                             -
                   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       0001064                                                 二
1)


      注1: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2
由于本次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集友时代变更为集友股份(母公司),因此对募
集资金专户做如下安排:专户一开户主体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变更后的项目实
施主体一致,因此该专户继续保留,专用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
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专户二的开户主体为集友时代,与变更后的实
施主体不一致,因此专户二中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等)全部划入专户一,然后注销专
户二。
    由于集友时代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系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出资,因
此在专户二资金划入专户一之前,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以募集资金对集友时代的出资5,000.00
万元,即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集友时代指定账户转入5,000.00万元自有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以自有资金置换以募集资金对集友时代的出资5,000.00万元;并将
专户二中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等)全部划入专户一。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存放于上述集友时代的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二)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
全部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一)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二)将不
再使用。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二)的注销手续,公司
与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二)签订
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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