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集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0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安
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在审阅和了解相关情况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不存在违反的
情景。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1.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中 1 名激励对象考
核结果为 E,其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均为 0%,同时,因公
司未能达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中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董事会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公司根据 2019 年度及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回购
价格和数量等事项的规定。

    3.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在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事项。




                                          独立董事:刘文华   赵旭强

                                                  2022 年 8 月 19 日
(此页无正文,专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文华:




              赵旭强:




                                                   2022 年 0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