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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10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安
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中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不超过 5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我们审阅并查
询了会议文件等有关资料,认为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总体风
险可控,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
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文华:




                 赵旭强:




                                                2023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