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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都物业: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4-16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2-016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投资受托方:银行、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开
展,确保经营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
时的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 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主要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四)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 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内有效。
    (六) 现金管理实施单位
    现金管理由南都物业集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地介入,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
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
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
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
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财务管理中心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和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
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
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
理财,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上网及报备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