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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物业: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16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
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1 年度履职情况工作如下汇报: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蔡黛燕女士、贾生华先生,其中主
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蔡黛燕女士担任。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缺额一名。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上市
监管的相关规定,具体会议时间和议题如下:
    (一)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
议审议了以下内容: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
议案》;2、《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
议审议了以下内容: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
议审议了以下内容: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
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以下内容: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天健在执行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时,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
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时深入
调查了解公司情况,在加强风险防范和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勤
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对其执行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估,认为天健审计人员配置合理、具有较强
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天健为公司出具的财务
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
其他的重大事项,对天健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无异议。
    (二)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执
行以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
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
要求。
    (三)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
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情况。
    (四)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充分有效地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解决问题,顺利完成相关审计
工作,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
效率。
    (五)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专业建议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认为天健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
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较好地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建议董事会提请续聘
该机构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六) 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在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认真审阅议案和资料,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战略发展需要,相关交联交易合同按照正常的商业条款订立,
关联定价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积极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等各项职能,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勤
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经营情况,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与判
断,作出了科学而合理的决策,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2022
年,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尽职尽责,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
认真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