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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淳中科技: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8-11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北
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淳中科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4 号)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公开发行 3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00 万张,期限 6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
978.21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21.79 万元。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54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及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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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2,150.25         20,000.00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155.06          4,635.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365.00          5,365.00
                       合 计                          33,670.31         30,000.00

       经公司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2,240.56 万元置换预先投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
公司将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
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可以购买投资风险低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低风险保本
的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
品、证券投资基金和和证券投资为目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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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经营。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保本理财产
品或低风险保本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 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管理层应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
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
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
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
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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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
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山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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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春定              唐   品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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