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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格娜丝: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2019-01-24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证券代码:603518           公告编号:2019-007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格娜丝”、“公司”或“发行人”)、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115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证发[2108]42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
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维格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23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无限售股东在 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

                                       1
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有限售股东需在 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11:30 前提交《网下优先认购表》
等相关文件,在 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11:30 前(指资金到账时间)按时足额
缴纳申购资金。
    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需在 2019 年 1 月 23 日(T-1 日)17:00 前,将《维
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以下简称“《网下申购表》”,
具体格式见附件二)EXCEL 电子版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电子邮箱,
在 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11:30 前(指资金到账时间)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
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 万元。申购保证金未
按时到账或未足额到账的认购对象提交的网下申购表为无效申购。提醒投资者注
意,投资者在 2019 年 1 月 23 日(T-1 日)17:00 前提交的《网下申购表》EXCEL
电子版文件内容与 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11:30 前提交的《网下申购表》盖章
版扫描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果信息不一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全套文件,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报价无效或者未报价,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退还投资
者。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
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
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参与
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 T+3 日),不得
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3、2019 年 1 月 25 日(T+1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
海证券报》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披露获得配售的机构
投资者名单、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
额或应退还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信息。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
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2019 年 1 月 25 日(T+1 日),根据
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2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
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1 月 2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
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
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 2019 年 1 月 28 日
(T+2 日)15:00 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获得配售的
机构投资者未能在 2019 年 1 月 28 日(T+2 日)15:00 之前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金,
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维格转债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
行的原因进行公告,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74,6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发行包销的基数为 7.46 亿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
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6、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
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3
    8、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债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
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
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债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主承销商
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
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视为同意接受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
之约束。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
2019 年 1 月 22 日(T-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维格娜丝时
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披露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71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人民币 7.46 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746.00
万张(74.60 万手),按面值发行。
    3、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维格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27”。
    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23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
比例为 90%:10%。
    如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申购与网下申购数量累计之和超过原 A 股股东行使优
先配售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数量,则原 A 股股东优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际申购
情况,按照网上发行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
下发行数量。

                                     4
    5、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维格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23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维格娜丝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4.131 元面值可转
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4131 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
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80,553,993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
多可优先认购约 745,868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746,000 手的 99.98%。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维格
配债”,配售代码为“753518”。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
精确算法(参见释义)原则取整。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
方式,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在 T 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优先配售
后余额的网上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
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6、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80,553,993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
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745,868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746,000 手的 99.98%。
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49,169,368 股,可优先认购维格转债约 616,218 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31,384,625 股,可优先认购维格转债约 129,650 手。
    7、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维格发债”,申购代码为“754518”。每个账户最小认购
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
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 1,000 手(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
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的每个产品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1,000 万元(10 万
张),超过 1,000 万元(10 万张)的必须是 1,000 万元(10 万张)的整数倍,每个
产品网下申购的上限为 67,000 万元(670 万张)。
    8、本次发行的维格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维格转债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

                                      5
    9、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
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10、投资者务请注意公告中有关“维格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
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和
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维格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本公告仅对发行维格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
发行维格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维格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
读《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
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9 年 1 月 22 日(T-2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
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
料。
    13、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
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
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
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4、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
《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
留意。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23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一)优先配售数量

                                     6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维格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23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维格娜丝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4.131 元面值可转
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4131 手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80,553,993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
多可优先认购约 745,868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746,000 手的 99.98%。
    (二)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式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
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配售代
码为“753518”,配售简称为“维格配债”。
    2、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数量
    认购 1 手“维格配债”的价格为 1,000 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
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
    若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
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维格转债;若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
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维格配债”的可
配余额。
    3、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1)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维格配债”的可配余额。
    (2)原无限售条件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
足额资金。
    (3)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
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
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
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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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
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5)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三)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式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处进行。
    (1)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23 日(T-1 日)。
    (2)优先配售认购时间: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上午 11:30 前,逾期视
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
    (3)优先配售缴款时间: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上午 11:30 前。
    2、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可优先认购数量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
记在册的持有维格娜丝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4.131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
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
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4131 手可转债。
    3、发送认购资料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若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应在申购日 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11:30 之前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邮箱
KZZ@CSC.COM.CN 处。邮件标题应为“有限售条件股东全称+优先认购维格转债”。
    (1)《网下优先认购表》电子版文件(必须是 EXCEL 版);
    (2)签署完毕的《网下优先认购表》扫描件;
    (3)《网下优先认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扫
描件,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的,无需提供;
    (4)机构股东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股
东身份证复印件;
    (5)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如有)。



                                     8
    《网下优先认购表》见本公告附件一。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由本人
或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网下优先认购表》电子版
文件可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官方网站(http://www.csc108.com)下载,下载路
径为“走进中信建投–公司部门–资本市场部–项目公告”处。
    邮件是否成功发送请以回复邮件确认为准。若在发送邮件 30 分钟内未收到回
复邮件确认,请拨打咨询电话 010-86451024、010-65608421、010-85130381 进行
确认。已获得回复邮件确认的,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如无法发送邮件,也可将上述全套申购文件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
每一页传真须加盖公章(机构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并写明“单位名称(或
自然人姓名)”、“页码、总页数”和“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为:010-65608443,
并请在发送传真 30 分钟后拨打咨询电话 010-86451024、010-65608421、
010-85130381 进行确认。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填写的《网下优先认购表》一旦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至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个股东只能提交一份
《网下优先认购表》,如某一股东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网下优先认购表》,则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定其中某一份为有效,其余视为无效。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不接受原无限售条件股东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进
行优先认购。
    4、缴纳认购资金
    参与优先配售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必须在 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11:30 之
前全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东
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维格转债优先”字样。如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东上海证
券账户号码为:A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A123456789 维格转债优
先。未填写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有权认为其认购无效。



                                        9
    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可向收款银行查询,也可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查询。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购资金到账查询电话 010-86451024、010-65608421、
010-85130381。
    认购资金请划付至以下列明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收款银行账户。
户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691800953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305100001016
银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3号
开户行联系人:                   许志新
开户行联系电话:                 010-88654200、010-88654205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须确保认购资金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11:30 前汇至
上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或缴纳的认购资金不足均为无效申购。
请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仔细核对汇款信息并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认购资金将直接作为认购款。扣除实际的认购金额后,认购资金若有剩余,
则余额部分将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T+4 日)按汇入路径返还。认购资金在认购
冻结期的资金利息按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5、验资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
售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6、律师见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
出具见证意见。
    (四)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
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
                                    10
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
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
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本次可转债申购代码为“754518”,申购简
称为“维格发债”。申购价格为 100 元/张。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
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
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 手(100 万元),如超过该
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
规模申购的,主承销商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
券账户参与维格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维格转债申
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确认多个
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一经申报,不得撤单。不合格、休眠和注销
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
的证券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于 T 日确认网上投资者的有效
申购数量,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按每 1 手(10 张,1,000 元)配一
个申购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 T 日向投
资者发布配号结果。
    2019 年 1 月 25 日(T+1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
    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
定发售结果。2019 年 1 月 25 日(T+1 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
部门公证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11
    2019 年 1 月 28 日(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维格转债的数量并准备认购资金,
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 手(10 张,1,000 元)。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认
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
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
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
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
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
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三、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
    (一)发行对象
    机构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
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配售并持有维格转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维格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46 亿元,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网下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 90%:1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最终
按照网上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12
    (四)申购时间
    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上午 11:30 之前,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
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配售原则
    机构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
行申购。根据主承销商统计的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确定获配名单及其
获配维格转债的数量,确定的方法为: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
有效申购量获配维格转债。
    (2)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即出现了超额申购的
情况)时,将按配售比例(配售比例=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总
量,精确到小数点后 12 位)获得比例配售。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机构投资者有
效申购量计算出实际配售量的整数部分(即按 1,000 元 10 张取整),对于计算出
不足 10 张的部分(尾数保留 3 位小数),将所有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按照尾数
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实
际配售的可转债加总与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总量一致。
    (六)申购办法
    1、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或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每个产品或
自有资金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1,000 万元(10 万张),超过 1,000 万元(10 万张)的
必须是 1,000 万元(10 万张)的整数倍,每个产品网下申购的上限为 67,000 万元
(670 万张)。
    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参与本次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维格转债
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按本公告的具体要求,正确填写《网下申购表》
(具体格式见附件二),并准备相关资料。



                                     13
    3、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11:30
前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
50 万元。未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为无效申购。每个产品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
笔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
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
    4、本次网下发行的维格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维格转债
将于上市首日开始交易。
    (七)申购程序
    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申购日 2019 年 1 月 23 日(T-1 日)17:00 前
将 《 网 下 申 购 表 》 EXCEL 电 子 版 发 送 至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邮 箱
KZZSG@CSC.COM.CN 处。投资者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应为“投资者全称+网下
申购维格转债”。
    《网下申购表》见本公告附件二,《网下申购表》电子版文件可在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官方网站(http://www.csc108.com)下载,下载路径为“走进中信建投–
公司部门–资本市场部–项目公告”处。
    邮件是否成功发送请以回复邮件确认为准。若在发送邮件 30 分钟内未收到回
复邮件确认,请拨打咨询电话 010-86451024、65608421、85130381 进行确认。已
获得回复邮件确认的,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除 2019 年 1 月 23 日(T-1 日)17:00 前提交《网下申购表》外,参与本次网
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申购日 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11:30 前,将以下资料
(请仅以一封邮件发送)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电子邮箱
KZZSG@CSC.COM.CN 处。投资者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应为“投资者全称+网
下申购维格转债”。
    (1)签署盖章完毕的《网下申购表》扫描件;
    (2)《网下申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的,无需提供;
    (3)机构股东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股
东身份证复印件;

                                        14
    (4)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如有)。
    邮件是否成功发送请以回复邮件确认为准。若在发送邮件 30 分钟内未收到回
复邮件确认,请拨打咨询电话 010-86451024、65608421、85130381 进行确认。已
获得回复邮件确认的,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如无法发送邮件,也可将上述全套申购文件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
每一页传真须加盖公章(机构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并写明“单位名称(或
自然人姓名)”、“页码、总页数”和“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为:010-65608443、
65608444,并请在发送传真 30 分钟后拨打咨询电话 010-86451024、65608421、
85130381 进行确认。
    网下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表》一旦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至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在 2019 年 1 月 23 日(T-1 日)17:00 前提交的《网
下申购表》EXCEL 电子版文件内容与 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11:30 前提交的
《网下申购表》盖章版扫描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果信息不一致或未按照要求
提供全套文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报价无效或者未报价,缴纳的
申购保证金退还投资者。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保证金必须在 2019 年 1 月 24 日(T 日)
上午 11:30 前按时足额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见下表)。每一参与
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
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为 50 万元。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的申购为无效申
购。每个产品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如多笔划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无效申购的保证金
退还给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保证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栏注明“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
和“维格转债网下”字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例如,
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123456789
维格转债网下。未填写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有权认为其认购无效。

                                        15
    申购保证金到账情况可向收款银行查询,也可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查询。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购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 010-86451024、65608421、85130381。
    申购保证金请划付至以下列明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收款银行账户:
户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691800953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305100001016
银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3号
开户行联系人:                    许志新
开户行联系电话:                  010-88654200、010-88654205

       申购款的补缴或多余申购保证金的退还:
    (1)2019 年 1 月 25 日(T+1 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
海证券报》上刊登《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
行中签率及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公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
者名单、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或
应退还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
者送达获配及缴款的通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
金。
    (2)若申购保证金大于认购款,则多余部分在 2019 年 1 月 30 日(T+4 日)
通知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退回;若网下机构投资者被认定为无效申购,申购保
证金将在 2019 年 1 月 30 日(T+4 日)通知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退回。
    (3)若保证金不足以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
申购资金,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 2019 年 1 月 28 日(T+2 日)15:00 之前(指
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
户(同上述缴付申购保证金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上交所证
券账户号码”和“维格转债网下”字样,例如,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
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123456789 维格转债网下,补缴申购资
金的账户名称须与缴纳申购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保持一致。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
                                     16
者未能在 2019 年 1 月 28 日(T+2 日)15:00 之前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
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维格转债由中信建投
证券全额包销,并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有关情况在 2019 年 1 月 30 日(T+4
日)刊登的《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中披露。
    (4)网下申购资金在申购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
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5)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T+3
日)对机构投资者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6)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
意见。
    机构投资者每个产品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注
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
与本次网下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
    (八)结算登记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的申购结果,按照登记公司的
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债券登记。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网下认购款与网上申购资金及包销
金额汇总,按照承销协议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九)网下投资者参加网上发行
    参加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同时参加网上申购,但同一证券账户网
下、网上申购数量须不超过各自申购上限。

四、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
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17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及网下投资者获配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
资者名下。

五、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
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
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74,6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
债发行包销的基数为 7.46 亿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
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发行人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 240 号
       电话:025-84736763
       联系人:陶为民、夏天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10 层
       电话:010-86451024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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