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格娜丝: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4-03
公司代码:603518 公司简称:维格娜丝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弘景时装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维
格娜丝时装有限公司、江苏维格娜丝时装有限公司、上海赫为时装有限公司、南京云锦研究所有限公司、
南京金维格服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甜维你(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1.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00%
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和业务流程层面。
公司层面内部控制针对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信息与沟通、风险
管理、反舞弊机制、内部监督等业务和事项开展了评价。
业务流程层面内部控制针对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合同与印章管
理、信息系统管理、费用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存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主要业务和事项开展了评
价。
3.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
4.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5.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6.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务错报占公司合并财务
1%及以上 大于 0.5%小于 1% 小于等于 0.5%
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 ③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④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① 未完全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相应的控制机制没有能够及时做出反应
重要缺陷 或相应的补偿性措施不完善;
③ 对于期末编制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但是该类缺陷尚不
构成重大错报。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性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合并
1%及以上 大于 0.5%小于 1% 小于等于 0.5%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 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集体决策程序;
②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
③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
重大缺陷
④ 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⑤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出现重大缺陷描述情形,但影响程度不及重大缺陷涉及面广、重要性大、影
重要缺陷
响程度大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性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 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积极落实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致勤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