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泓集团: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3-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作为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泓集团”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锦泓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核准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1 号)核准,锦泓集团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共计 50,568,563 股,发行价格为 9.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464,725,093.9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53,409,526.16 元(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苏公 W[2022]B02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
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已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比例
总额 资金额 金金额
支付收购甜维你 10%股
1 30,000.00 29,482.74 - -
权价款项目
全渠道营销网络改造升
2 16,029.64 13,305.14 - -
级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684.63 3,684.63 3,684.63 100%
合计 49,714.27 46,472.51 3,684.63 7.93%
1
(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支付收购甜维你 10%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 125904066810711 29,482.74
权价款项目 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全渠道营销网络改造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 125904066810512 12,428.29
级项目 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5904066810313 -
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合计 - - 41,911.03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3月18日。
三、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将 2020 年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关于“全渠道营销网络改造升级项目”的部分
募集资金 4,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期限未
满时,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以流动资金归还,确保募
集资金项目的投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归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执行归还程序,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
关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监事
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关于
2
“全渠道营销网络改造升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4,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合理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资金结构,
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本次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关于“全渠道营销
网络改造升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4,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合理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改善公司流
动资金状况,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锦泓集团本次使用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
通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就该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锦泓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
产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建投证券作为锦泓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
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将持续关注锦泓集团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
相关决策程序,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
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保荐机构对锦泓集团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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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建亮 杨恩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