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家居: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0-04-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奥普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家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
求,对奥普家居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奥普家居控股子公司嘉兴奥普劲达厨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
兴劲达”)、成都劲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劲启”)的原材料采购
资金需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嘉兴劲达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向成都劲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含)的借
款,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借
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金额以及使用天数计息。
嘉兴劲达、成都劲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55%、52%。
唐国富系持有嘉兴劲达 45%股份的自然人,李仕泽、奉涛系分别持有成都劲启
28%、20%股份的自然人。根据《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认定,唐国富、李
仕泽、奉涛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向与关联自然人唐国富共同投资的嘉兴劲
达以及与关联自然人李仕泽、奉涛共同投资的成都劲启提供大于持股比例的借款,
根据《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二条的规定,上述借款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嘉兴劲达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55%,唐国富系持有嘉兴劲达
45%股份的自然人。成都劲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52%,李仕泽
系持有成都劲启 28%股份的自然人,奉涛系持有成都劲启 20%股份的自然人。根
据《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认定,唐国富、李仕泽、奉涛为公司的关联自然
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方概况——唐国富
(1)基本信息
姓名 唐国富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八联村嘉海公路西侧 1
住所/通讯地址
号厂房 1 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2)最近三年任职经历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嘉兴奥普劲达厨卫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至今 董事、总经理
嘉兴松尚电气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至今 经理
(3)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万元) (%)
浙江劲源科技 电子领域内的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仪器仪
1,000 50.00
发展有限公司 表、仪表零部件、液压机、锻压机床、自动化
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唐国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方
面的其他关系。
2、关联方概况——李仕泽
(1)基本信息
姓名 李仕泽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 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晨蓝路 122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2)最近三年任职经历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中山劲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至今 董事、经理
中山劲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至今 董事
成都劲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至今 董事、总经理
(3)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李仕泽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李仕泽无控制的核心企业。
(4)李仕泽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方
面的其他关系。
3、关联方概况——奉涛
(1)基本信息
姓名 奉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 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晨蓝路 122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2)最近三年任职经历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中山博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3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1 月 常务副总经理、监事
成都劲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至今 董事
中山劲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至今 董事
浙江楚乔电气有限公司 2009 年 4 月至今 监事
(3)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奉涛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奉涛无控制的核心企业。
(4)奉涛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方面
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嘉兴劲达、成都劲启拟签署的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借款对象:嘉兴奥普劲达厨卫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劲启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
(二)借款额度:
1、嘉兴劲达
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最高借款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该最高借款限额可由借款人一次或多次申请;出借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及借
款条件和出借人的经营状况,决定向借款人一次或分次发放借款。
2、成都劲启
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最高借款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含)。
该最高借款限额可由借款人一次或多次申请;出借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及借
款条件和出借人的经营状况,决定向借款人一次或分次发放借款。
(三)借款用途:仅限于采购铝锭/铝卷等铝材原材料。
(四)利息及计算方式:借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
款期限内利息=借款年利率×借款金额×借款天数/365,借款天数从放款日起算
至借款偿还日止。
(五)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通过并签署借款合同之日起生
效。
四、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
响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劲达、成都劲启原材料采购的资金需求,公司向
其提供借款,是合理的、必要的。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参考市场同类交易价格
为基础,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嘉兴劲达、成都劲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
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也不会影
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兴杰、刘文龙对此议
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奥普家居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
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
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向控
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保荐机构对奥普家居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