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奥普家居: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5-12  

						公司代码:603551                        公司简称:奥普家居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AUPU Home Style Corporation Limited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年五月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手续,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
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需要在大会发言的,
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登记表,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不得无故中断大会
议程要求发言。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代表为计票人,1名
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
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 年
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8)。
     十六、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
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杭州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和管理。
     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
登记、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公司,进
入会场参会期间,也需全程佩戴口罩,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保持
必要的座次距离。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
                         至2020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号大街210号奥普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
     五、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4:00-17:00
     六、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召开,介绍股东及其他出席人情况。
     (二)选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议案
     1.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10.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15.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16.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
     17. 《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四)听取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六)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请见证律师对会议情况发表法律意见。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就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制作了《奥
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就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制作了《奥
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就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整体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制作了《奥
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奥普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就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情况,公司财务部门制作
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1:《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就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工作情况,公司财务部门制作
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2:《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就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汇报如下: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 267,631,447.96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17,996,413.92 元。
     以总股本 40,001 万股为基数,建议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3.30 元(含税)
进行分配,合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 132,003,300 元(含税)。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19 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遵照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鉴于天健认真务实的工作作
风和客观公允的工作原则,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天健为公司提供的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 130 万元人民币,公
司综合考虑以往年度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投入人力及同业间的费用水平
决定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
定其报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八: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规划、规范运作的要求,拟对《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变更前                                   变更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由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由
                                                  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1      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立。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立。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码证号为 9133010076546451X1。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2
         明面值。                                 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
         总数为 36,000 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3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管。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普通股股
                                                  份总数为 36,000 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
         第十八条 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购。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
         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
                                                                     ......
         (十三)嘉兴斐昱武胜投资管理合伙企
  4                                               (十三)嘉兴斐昱武胜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其所持杭州奥普卫厨
                                                  业(有限合伙)以其所持杭州奥普卫厨
         科技有限公司的 0.2632%股权所对应的
                                                  科技有限公司的 0.2632%股权所对应的
         净资产出资,折 947,370 股,占公司股份
                                                  净资产出资,折 947,37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2632%。
                                                  总数的 0.2632%。
                                                  以上发起人均已在 2017 年 6 月 14 日前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足额缴纳认购出资。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权激励;

         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股份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权益所必需。

         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    公司因本条第(一)项至第(二)项规
  5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东大会决议。因本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内转让或者注销。                      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    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

         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

         司股份的活动。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    (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

         的标的。                              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份。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删“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
                                               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法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行。
  6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二)要约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七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
  7
         本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删除“本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
         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做出    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其他限制性规定。                      份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之日起六个月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六个月以
         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之日
                                               内又买入的,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起六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六个月以内又买入的,所得收益归本公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8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
                                               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
                                               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
                                               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
  9
         份的人。                              份的法人或自然人。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                                ......
         第三十一条 公司依据《公司法》以及其
                                                第三十一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
  10     它有关规定和本章程的规定和证券登记
                                                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
         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第(十二)款                           第(十二)款
  11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更改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公司的会计准则或政策作出决议;         议;
                                                第五十六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五十六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容:                                                  ......
  12                     ......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记日。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
                                                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
         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
  13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
                                                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
         效表决总数。
                                                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
                                                               ......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
  14     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
  15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     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
         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选连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    第一百一十三条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
         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赋予董事的     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赋予董事的
         职权外,还具有以下职权:               职权外,还具有以下职权:
  16
                         ......                                ......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交工作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交述职
         报告。                                 报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
  17
         (十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
                                                员会,并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第一百三十六条 根据需要,董事会可以    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18     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专门委员会。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
                                                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
                                                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
  19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
                                                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                 (三)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
         (三)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     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20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
         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     红政策:
         红政策:                                               ......
                         ......                 4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
  21     第一百九十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     第一百九十条公司以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    定条件的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露信息的媒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作为刊登公司公告
         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网站。              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二百一十八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或
         第二百一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司发行上市
  22                                           者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
         之日起施行。
                                               效。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
       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0 年 5 月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
事会同意上述《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九: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
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
度从 30,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80,000 万元人民币(含),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该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可使用,本
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提交本议案审批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未到期的余额为 20,000 万元。
     一、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
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的资金额度和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
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未占用募集资金及日常经营周转资金,资金来源合
法合规。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理
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四)投资期限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决策程序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
本着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的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坚持以稳健投资为主,在进行现
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但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适配的投
资产品。
     (二)风险控制
     公司财务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针
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产品,
并进行台账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
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购买产品情况
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行业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订了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
案:
     公司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其中,独立董事按照 8 万元/年(含税)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
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行
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董事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因届次、
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行业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订了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
案: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监事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因届次、
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
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同时也作为本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一项措施,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投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5,000 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
准)
     5、保险期间:1 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保费金额和核
心保障范围内,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
     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
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对一般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
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按照前述文件的要求编制执行。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
会〔2017〕9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 号)。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
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会[2019]8 号),企业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本准则,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
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
[2019]9 号),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本准则,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
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其他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
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一)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
 通知》(财会〔2019〕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此
 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
 金额如下:

                                                                            单位:元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95,416,793.97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70,647,773.05
                                                    应收账款              75,230,979.08
                                                    应付票据             172,43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99,802,242.35
                                                    应付账款             227,372,242.35

      (二)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
 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
 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
 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
 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
 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
 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
 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
 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影响
        货币资金                         659,206,437.82              1,647,091.15                  660,853,528.97
        应收票据                          95,416,793.97              -20,909,916.52                 74,506,877.45
      应收款项融资                                                    20,909,916.52                 20,909,916.52
       其他应收款                         17,248,453.69               -1,647,091.15                 15,601,362.5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5,628,276.00              -75,628,276.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5,628,276.00                 75,628,276.00

               2、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
       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 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贷款和应收款项               659,206,437.82       摊余成本                  660,853,528.97
  其他流动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                19,650,313.59       摊余成本                   19,650,313.59
  应收票据             贷款和应收款项                95,416,793.97       摊余成本                   74,506,877.4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应收款项融资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20,909,916.52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             贷款和应收款项                75,230,979.08       摊余成本                   75,230,979.08
  其他应收款           贷款和应收款项                17,248,453.69       摊余成本                   15,601,362.5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5,628,276.00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75,628,276.00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收益的金融资产)
  应付票据             其他金融负债                 172,430,000.00       摊余成本                  172,430,000.00
  应付账款             其他金融负债                 227,372,242.35       摊余成本                  227,372,242.35
  其他应付款           其他金融负债                  60,413,380.33       摊余成本                   60,413,380.33
               (三)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
       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
       表如下: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 目           的账面价值(2018 年 12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列示的账面价值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A. 金融资产
   a. 摊余成本
   货币资金                     659,206,437.82              1,647,091.15                         660,853,528.97
   其他流动资产                  19,650,313.59                                                    19,650,313.59
   应收票据                      95,416,793.97            -20,909,916.52                          74,506,877.45
   应收账款                      75,230,979.08                                                    75,230,979.08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其他应收款                    17,248,453.69             -1,647,091.15                      15,601,362.54
  以摊余成本计量
                               866,752,978.15            -20,909,916.52                     845,843,061.63
  的总金融资产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款项融资                                           20,909,916.52                       20,909,916.5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5,628,276.00            -75,628,276.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5,628,276.00                       75,628,276.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75,628,276.00                                                96,538,192.52
合收益的总金融资
产
  B. 金融负债
  a. 摊余成本
  应付票据                     172,430,000.00                                               172,430,000.00
  应付账款                     227,372,242.35                                               227,372,242.35
  其他应付款                    60,413,380.33                                                60,413,380.3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460,215,622.68                                               460,215,622.68
总金融负债

             (四)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计提损失准备/按或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 目          有事项准则确认的            重分类                重新计量           计提损失准备
                    预计负债(2018 年                                                  (2019 年 1 月 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                      9,474,808.45                                                    9,474,808.45
应收账款                      4,636,869.67                                                    4,636,869.67
其他应收款                    2,137,548.96                                                    2,137,548.96

             (五)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六)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
       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
       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
       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
保理、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
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
信申请协议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
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综合授
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公司与上述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贷款
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为准,
具体贷款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十五: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
构,公司拟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其
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董事会同意提名 Fang James 先生、方胜康先生、吴兴杰先生、刘文龙先生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3)。
     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
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附件 3:《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十六: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
构,公司拟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其
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董事会同意提名马国鑫先生、杜立民先生、周夏飞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3)。
     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
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附件 3:《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十七:

                  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
构,公司拟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拟由 3 名监事组成,其
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股东推荐汪纪纯先生、黄苏芳女
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4),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
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附件 4:《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听取《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马国鑫、杜立民、周夏飞基于对 2019 年各项工作的总结,撰
写了《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现向股东大会汇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附件 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

     (一)近两年同期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营业总收入         164,982.04           -2.05%   168,440.59        6.33%

            营业利润          30,671.17        -11.05%      34,479.59         3.36%

            利润总额          31,069.55            -9.94%   34,500.44         3.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763.14        -11.41%      30,210.37         7.38%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4,982.04 万元,同比下降 2.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26,763.14 万元,同比下降 11.41%。

      (二)主要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同比增减     的比例              的比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费用          35,701.99   31,818.67      12.20%      21.64%              18.89%

     管理费用          8,596.20    7,341.04       17.10%       5.21%              4.36%

     研发费用          7,703.82    10,530.78      -26.84%      4.67%              6.25%

     财务费用          -1,254.82   -1,031.94      21.60%      -0.76%              -0.61%

    所得税费用         3,947.53    4,407.02       -10.43%      2.39%              2.62%


     主要变动说明:

        1、 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12.20%,主要系公司销售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2、 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17.10%,主要系公司管理人员薪酬增加以及固定
              资产引起折旧增加所致;
        3、 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26.84%,主要系公司研发人员分流引起薪酬减少
              以及与外部设计单位合作减少所致;
        4、 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21.60%,主要系银行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三)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流动比率                       1.97                      1.78

                  速动比率                       1.69                      1.50

                 资产负债率                     33.62%                   37.18%

              应收账款周转率                     17.81                    21.12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20.50                    17.28

                 存货周转率                      4.81                      4.92

                存货周转天数                     75.88                    74.19

                  毛利率                        49.08%                   49.46%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净利率                          16.44%                         17.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04%                         34.62%

     2019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为 1.97、速动比率为 1.69、资产负债率为 33.62%,整体
资产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 20.50 天,较去年增加 3.22 天,主要系公司大宗客
户应收款增加所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9.58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减少、
净资产增加所致。


      二、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情况

      (一)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金额         增减比率

     货币资金               77,261.33            65,920.64         11,340.69         17.20%

     应收票据
                            17,706.36            17,064.78          641.58            3.76%
    及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1,454.74              809.92           644.82           79.61%

    其他应收款               1,044.69             1,724.85          -680.16          -39.43%

       存货                 16,663.52            16,321.75          341.77            2.09%

   其他流动资产              3,191.42             1,965.03         1,226.39          62.41%

   流动资产合计             117,322.06           103,806.97        13,515.09         13.02%

     可供出售
                                                  7,562.83         -7,562.83          -100%
     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
                             9,212.29                              9,212.29
         资

     固定资产               42,819.22            17,066.61         25,752.61         150.89%

     在建工程                635.68              20,118.32         -19,482.64        -96.84%

     无形资产               12,285.38            12,842.41          -557.03           -4.34%

   长期待摊费用              785.26                910.99           -125.73          -13.80%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90.09             1,138.84            251.25          22.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44.37              217.79             826.58          379.53%

  非流动资产合计           68,172.28            59,857.79          8,314.49         13.89%

     资产总计             185,494.34           163,664.75          21,829.59        13.34%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85,494.34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21,829.59
万元,增长 13.34%。主要变动原因:
     1、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长31.40%,主要系大宗客户的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长79.61%,主要系预付原料采购款及媒体宣传预付款项增
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下降39.43%,主要系本期收回押金保证金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长62.41%,主要系嘉兴生产基地建设期产生的增值税
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5、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增长150.89%,主要系嘉兴生产基地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所致;
     6、在建工程较上年末下降96.84%,主要系嘉兴生产基地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长379.54%,主要系信息化系统预付款所致。

      (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负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金额          增减比率

     应付票据
                           37,295.79             39,980.22             -2,684.43          -6.71%
    及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8,968.91              6,511.60             2,457.31           37.74%

   应付职工薪酬             3,319.71              2,713.18              606.53            22.36%

     应交税费               2,962.41              2,931.69               30.72            1.05%

    其他应付款              7,000.98              6,041.34              959.64            15.88%

   流动负债合计            59,547.80             58,178.02             1,369.78           2.35%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递延收益             2,459.11                2,500.79           -41.68         -1.67%

    递延所得税             362.78                  167.86            194.92        116.12%

    非流动负债            2,821.89                2,668.66           153.23         5.74%

     负债合计            62,369.70               60,846.68          1,523.02        2.50%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总额 62,369.70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1,523.02 万元,
增长 2.50%。主要变动原因:

     1、预收账款较上年末增长37.74%,主要系预收经销商货款增加所致;
     2、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期末增长116.12%,主要系海兴电力公允价值变动导致递延
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三)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权益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金额       增减比率

     股本/实收资本         36,000.00             36,000.00

       资本公积            21,666.06             21,666.06

     其他综合收益           2,055.76               951.22          1,104.54       116.12%

       盈余公积             7,304.53              4,591.46         2,713.07        59.09%

      未分配利润           51,799.64             35,669.57         16,130.07       45.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18,825.99            98,878.30         19,947.69       20.17%
      者权益合计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18,825.99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20.17%。主要变动原因:
     1、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末增长116.12%,主要系公司投资的海兴电力公允价值变动
所致;
     2、盈余公积较上年末增长59.09%,主要系公司按当期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
盈余公积所致;
     3、未分配利润较上年末增长45.22%,主要系公司本期净利润积累所致。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三、公司2019年度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同比增减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266.81    198,103.44           2,163.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0,670.28    171,226.08            -555.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596.53     26,877.37            2,719.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82.02      3,759.22            -2,377.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359.00     17,981.74            -4,622.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76.98    -14,222.51           2,245.5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0.00               -48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20.00     24,460.00           -16,54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20.00     -23,980.00           16,06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2.21       110.62               -122.83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687.34     -11,214.53           20,901.87
  净增加额


     主要变动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719.16万元,主要系增值税税率
调整及恒大部分商业承兑汇票兑付回款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去年同期减少2,377.20万元,主要系2018年嘉兴土地购置款
退回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去年同期减少4,622.74万元,主要系2018年嘉兴生产基地前
期投入资金较多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去年同期减少480万元,主要系2018年控股子公司收到少数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股东投资款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去年同期减少16,540万元,主要系2018年分红较多所致。
     6、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去年同期减少122.83万元,主要系2019
年汇率波动较小所致。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附件 2: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的编制范围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下属控股子公司。本预算方案以经审计的2019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充分考虑各
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业务的发展方向、经营能力、行业发展状况、市
场情况等,编制了2020年度的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四)公司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五)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无重大变化;
     (六)外汇市场汇价的波动在正常范围内;
     (七)公司现行的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计划的投资项目
能如期完成并投入生产;
     (八)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0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一)收入目标:2020 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19.64 亿元。
     (二)利润目标:2020年公司计划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1亿元。

      四、确保完成2020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2020年公司将在提升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积极主动应对市场环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境的变化,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抓住市场机会,努力完成公司全年经营目标。

     (一)按计划投入营销渠道建设项目,进一步增加公司销售能力,提升公
司品牌知名度,确保全年销售目标的实现。
     (二)紧紧围绕消费者需求,进一步加强奥普研究院的产品创新能力,提
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现有产能,加快嘉兴生产基地的建设,并结合信
息化系统的升级改造,完善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产能布局,加快公司的规模化
经营,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强化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加强成本管控,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建立
相应的预警机制,保证经营指标的实现。
     (五)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公司进一步建立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决策和用人机制,进
一步完善企业的绩效考核和内部沟通体系,通过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相挂钩的
正向激励机制,打造高素质经营管理团队。

      五、风险提示

     本预算仅为公司制定的 2020 年度经营计划指标,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
度的盈利预测,预算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状况等多种因素,存
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附件 3: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Fang James 先生简介
     Fang James 先生,原中文名为方杰,奥普卫厨创始人之一,澳大利亚国籍,
1964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Fang James 先生曾担任杭州市侨商协会会长,并
获得首届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杰出创业奖。Fang James 先生曾先后任上海师范大学
教师,澳大利亚 LIGHTUP 灯具公司总经理,自 1993 年起担任奥普电器董事长,
自 2004 年起担任奥普卫厨董事长。2017 年 6 月至今担任奥普家居董事长。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Fang James 和方胜康(系堂兄弟关系)为公司的共
同实际控制人,Fang James、方胜康、方雯雯(方胜康之女)、吴兴杰(方胜康
之女婿)为一致行动人。Fang James 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
东 Tricosco Limited 持有 105,302,491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32%。
     Fang James 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方胜康先生简介
     方胜康先生,奥普卫厨创始人之一,中国香港籍,1953 年 2 月出生,大专
学历,浙江省高级经济师,杭州市第十届人大代表,曾获得杭州市劳动模范称号。
方胜康先生曾任杭州华光电冰箱厂厂长,自 1993 年起担任奥普电器董事,自 2004
年起担任奥普卫厨董事兼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今担任奥普家居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方胜康和 Fang James 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方胜康、Fang James、方雯雯、吴兴杰为一致行动人。方胜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 Tricosco Limited 持有 109,404,217 股,占公司总股本
27.35%;通过舟山聚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875,199 股,占公司总股
本 0.22%;通过舟山明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83,331 股,占公司总股
本 0.02%。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方胜康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吴兴杰先生简介
     吴兴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6 月出生,博士学历。
吴兴杰先生曾先后任深圳金涌泉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杭州奥普博朗尼卫
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 年加入奥普卫厨,任总裁助理,2014 年 6 月
开始任奥普卫厨总裁。2017 年 6 月至今任奥普家居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吴兴杰、Fang James、方胜康、方雯雯为一致行动
人,吴兴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舟山文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 17,666,528 股,占公司总股本 4.42%;通过舟山明泽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 7,073,58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7%。
     吴兴杰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刘文龙先生简介
     刘文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
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刘文龙先生曾先后任济南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浙
江华泰丝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 年 6 月加入奥普卫厨,任财务总监。2017
年 6 月至今任奥普家居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刘文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聚泽投资持
有 495,157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2%。
     刘文龙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马国鑫先生简介
     马国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
马国鑫先生曾先后任杭州医疗器械厂主任、副经理,浙江省家用电器协会筹备组
成员、主任、副秘书长。现任浙江省家用电器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17 年 6
月至今任奥普家居独立董事。目前同时兼任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马国鑫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杜立民先生简介
     杜立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6 月出生,博士学历。
杜立民先生曾先后任厦门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浙江大学讲师、副研究员、研究
员职位。2017 年 6 月至今任奥普家居独立董事。
     杜立民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周夏飞女士简介
     周夏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
导师。2017 年 6 月至今任奥普家居独立董事。目前同时兼任横店集团得邦照明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润达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夏飞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附件 4: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汪纪纯先生简介

     汪纪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11 月出生,职高学历。
汪纪纯先生 2006 年加入奥普卫厨,曾先后担任品管部检验员、检验主管、电子
商务部经理、大客户中心工程部经理,现任大客户中心工程部副总监。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奥普家居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次监事会召开之日,汪纪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明泽投资
持有 123,778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

      二、黄苏芳女士简介

     黄苏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7 月出生,大专学历。
黄苏芳女士曾先后担任浙江华州文仪有限公司商务专员,浙江华立集团商务专
员,2006 年加入奥普卫厨先后担任浴顶事业部经理、集成事业部市场部经理、
集成事业部总经理助理,现任集成事业部副总经理兼墙面运营中心总监。2017
年 6 月至今担任奥普家居监事。
     截至本次监事会召开之日,黄苏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明泽投资
持有 176,843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