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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09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1-005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1 年 2 月 8 日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郭兰英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进
一步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奥普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激励计划的规范运行和顺利实施,公司制定了《奥普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有助于建立公司股东与
公司激励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保障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
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等内部
制度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
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奥普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向控股子公司嘉兴奥普劲达厨卫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含)、向成都劲启家居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借款是为
满足其大宗原材料及生产经营所需机器设备采购的资金需求,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其经营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
易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