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家居:招商证券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2021-04-2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
专项核查报告
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家居”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
“保荐机构”)对奥普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42 号)核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奥普家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0,855.21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6,812.93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042.2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由招商证券于 2020 年 1 月 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
健验〔2020〕6 号《验资报告》。
2020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2,986.69 万元,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1,442.87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4,042.28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52,986.6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54.21
1
项目投入 D1=B1+C1 52,986.6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54.2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409.8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442.87
差异 G=E-F 33.07
注:差异原因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33.07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奥普家居有限公司
分别与招商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余
开户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额(元)
浙江泰隆商业银 奥普(嘉兴)
奥普家居股
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20010201000013491 生产基地建 1,861,293.38
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 设项目
奥普家居股 浙商银行股份有 营销渠道建
3310010010120100895171 —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杭州分行 设项目
2
募集资金余
开户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额(元)
浙江泰隆商业银 奥普(嘉兴)
浙江奥普家
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20010201000013517 生产基地建 12,567,393.81
居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 设项目
合计 14,428,687.19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
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制度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共计 45,487.33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 2020 年 3 月 2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并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45,487.33 万元自
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奥普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577
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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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
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
具了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4300 号),认为奥普家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
普家居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奥普家居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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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
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招商证券对奥普家居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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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042.2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986.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986.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 是否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度实 达到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是否发生
项目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 预计
部分变更) 总额 (2) (4)=(2)/(1) 状态日期 重大变化
(1) (3)=(2)-(1) 效益 效益
奥普(嘉兴)
生产基地建 否 34,061.27 34,061.27 34,061.27 32,937.79 32,937.79 -1,123.47 96.83% 2020 年 7 月 978.49 否 否
设项目
营销渠道建
否 19,981.01 19,981.01 19,981.01 20,048.90 20,048.90 67.88 100.34% - - - 否
设项目
合 计 - 54,042.28 54,042.28 54,042.28 52,986.69 52,986.69 -1,055.59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5,444.97 万元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2.36 万元,共计 45,487.3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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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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