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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1-12-30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编号:2021-060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相关规定以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有6人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将其持有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预计注销日期
        1,130,000                1,130,000           2022年1月4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51),公示期45天,期间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本次将
以回购价格5.77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之和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30,0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6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13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820,000股,其
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365,00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55,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
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B883998235),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13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预计将于2022年1月4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5,960,000股变更为404,830,00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2,223,661       67.06    -1,130,000    271,093,661        66.96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3,736,339       32.94                  133,736,339        33.04

 总股本            405,960,000      100.00    -1,130,000    404,830,000       100.0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
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
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
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
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奥普家居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已符合实施的前提条件;奥普家居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
量、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安排等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奥普家居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公司
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减资、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