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 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天健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 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 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