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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9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
       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了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监事会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内容
       第二届监事会第
 1                      2021/1/13      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六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第二届监事会第
 2                       2021/2/8    议案》
         七次会议
                                       3.《关于核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4.《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3                       2021/3/3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次会议

                                       1.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4.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                       2021/4/26
         九次会议                      5.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 《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11.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1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1.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5                    2021/8/27
      十次会议                    2.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第
6                    2021/10/26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一次会议

                                  1.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及授予价格调
    第二届监事会第                整的议案》
7                    2021/11/5
      十二次会议                  2.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8                    2021/11/10   1.《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二、2021 年度履职情况

        2021 年,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违规操作等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参加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
    查,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
    议也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
    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
    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
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认为:该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
了表决,有效执行了有关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发
生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五)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
金管理违规的情形,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六)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充
分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和实施,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1 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相关制度,并有效推进执行;内
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
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作用。

       (八)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不存在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报告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
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
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四、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安排

    2022 年度,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进程,关注公司权力机构、决
策机构、执行机构的协调运作。监事会将严格遵守《监事会议事规则》,定期组
织召开工作会议,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
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财务、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要求参加监管部
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关心公司股东、经营团队之间的和谐关系;
支持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开展工作;加强重要事项监督检查
力度,防范风险;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维护公司及各位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