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奥普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家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奥普家居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奥普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42 号),同意奥 普家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0,000 股,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10,000 股,其 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6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01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2 户,本次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266,273,66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66.29%,将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400,01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6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010,000 股; 2、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限售股 93,726,339 股 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不变,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66,273,66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3,736,339 股; 3、2021 年 3 月 3 日,公司向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5,495,000 股, 并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完成了以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05,505,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71,768,66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3,736,339 股; 4、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向 1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455,000 股,并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完成了以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 加至 405,96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72,223,66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133,736,339 股; 5、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 6 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130,000 股,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减 少至 404,83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71,093,66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133,736,339 股; 6、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 4 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332,000 股,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减 少至 404,498,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70,761,66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133,736,339 股; 7、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符合解锁条件的 1,690,000 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公 司总股本 404,498,000 股不变,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69,071,661 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135,426,339 股; 8、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 注销 1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798,000 股。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 401,7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 266,273,66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5,426,339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Fang James、方胜康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兴杰、方雯雯承诺: 1、自奥普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奥普家居 股份,也不由奥普家居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减持底价作相应调整); 3、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奥普家居股票上市六个月内,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将 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人持有的奥普家居股票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在奥普家居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六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奥普家居回购该等股份。 (二)公司控股股东Tricosco Limited及股东舟山文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承诺: 1、自奥普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次发行 前所持有的奥普家居股份,也不由奥普家居回购该等股份; 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所持奥普家居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作相应调整); 3、若奥普家居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奥普家居股票上市六个月内,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 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 奥普家居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66,273,661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序 股东名称 数量(单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单 数量(单 号 位:股) 本比例 位:股) 位:股) 1 TRICOSCO LIMITED 248,589,449 61.8844% 248,589,449 0.00 舟山文泽投资管理合 2 17,684,212 4.4023% 17,684,212 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66,273,661 66.2867% 266,273,661 0.0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种类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66,273,661 -266,273,661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5,426,339 266,273,661 401,700,000 股份合计 401,700,000 - 401,70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 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 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 张 阳 闫 坤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