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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普家居: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21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1 号大街 210 号奥普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12 日
                          至 2023 年 5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10.00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10.01     选举 FangJames 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2     选举方胜康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3     选举吴兴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4     选举刘文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0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11.01     选举李井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2     选举赵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3     选举顾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0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12.01     选举鲁华峰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2.02     选举曾海平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0、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及拟提名的董事、监事回
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551        奥普家居            2023/5/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 5 月 9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1 号大街 210 号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
   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1)(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
   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
   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 1)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3 年 5 月 9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
   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
   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
   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洁
    电话:0571-88177925
    传真:0571-88172888 转 1213
    邮箱:aupuzqb@aupu.net
    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1 号大街 210 号邮政编码:310000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5 月 12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6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
                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
        综合授信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
        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0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0.01   选举 FangJames 先生为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   选举方胜康先生为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10.03   选举吴兴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10.04   选举刘文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11.00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
        议案
11.01   选举李井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11.02   选举赵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11.03   选举顾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12.00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12.01   选举鲁华峰为第二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12.02   选举曾海平为第二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