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家居:募集资金年报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21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7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3601 号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家居)管理层编制
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奥普家居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奥普家居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奥普家居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奥普家居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
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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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奥普家居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普家居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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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
规定,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9〕2642 号)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855.2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812.93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042.2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 2020 年 1 月 8 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4,042.28
项目投入 B1 54,244.6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56.88
项目投入 C1 0.4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67
项目投入 D1=B1+C1 54,245.0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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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54.7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87.81
差异 G=E-F -33.07
注:差异原因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33.07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分别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奥普(嘉兴)生产基
33020010201000013491 1,878,133.27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 地建设项目
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奥普(嘉兴)生产基
33020010201000013517 1.95
地建设项目
合 计 1,878,135.2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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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相关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系在现有营销网络的基础上,通过对营销渠道统一升级改
造,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加强产品展示力度、增强区域市场影响力,主要为与公司营销渠道
建设相关,并不产生直接的新增收入和利润,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对奥普(嘉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了
变更,将用于年产 800 万平方米集成吊顶和 6 万台集成灶的配套设备的部分投资变更为最大
年产 200 万台浴霸和 20 万台通风扇生产能力的配套设备,变更前后拟使用募集资金保持不
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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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042.2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245.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 变更项 调整后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投入金额与承诺 入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效
承诺投资 投入金 预定可使用 到预计 否发生
项目 目(含部 投资总额 金额 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4)= 益
总额 额 状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1) (2) (3)=(2)-(1) (2)/(1)
化
奥普(嘉兴)
生产基地建 是 34,061.27 34,061.27 34,061.27 0.40 34,195.71 134.44 100.39 2020 年 7 月 净利润 9,595.19 否 否
设项目
营销渠道建
否 19,981.01 19,981.01 19,981.01 20,049.37 68.36 100.34 否
设项目
合 计 - 54,042.28 54,042.28 54,042.28 0.40 54,245.08 202.8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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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5,444.97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2.36 万元,共计 45,487.33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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