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贵人鸟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在经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后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关联议案时,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会议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交易定 价公允。此次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性周转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林涛 王奋 赵廉慧 陈合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