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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贵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2021-08-27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1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四条 监事会应当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
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应指定专人为联络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报备等工作。
    第六条 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应建立其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的管理
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单位负责人应当做好内幕信息
的保密工作,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
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
开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
总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
产的 30%;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
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
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
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
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
告无效;
    11、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2、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13、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14、公司出现股东权益为负值;
    15、公司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
取足额坏账准备;
    16、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7、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分拆上市或者挂牌;
    18、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
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或者出
现被强制过户风险;
    19、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20、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
    21、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22、获得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
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23、聘任或者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4、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重大自主变更;
    25、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
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26、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刑
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
    27、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
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28、除董事长或者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工
作安排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者预计达到三个月以上,或者因涉嫌违法
违规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29、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发生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包括:
   1、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4、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5、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6、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10%;
   7、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的重大损失;
   8、公司分配股票,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
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9、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10、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1、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
   (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
的人员;
   (五)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
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知情人员。
           第三章      内幕信息流转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
    第十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处理内幕信息相关事项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严格控
制内幕信息的知悉范围及传递环节,简化决策程序,缩短决策时限,在内幕信息
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杜绝无关人员接触到内幕信
息。
    第十一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填写《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附件一),及时记录商议策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
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
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
    第十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工作,
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公司报送、确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
    第十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流程如下:
    (一)出现本制度第八条所列内幕信息时,各单位应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办
公室,并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的传递及知情人范围。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自获悉内幕信息之日起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并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附件二)等方式将保密要
求和禁止内幕交易等事项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应于
获悉内幕信息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秘书备案。未及时填报的,董事会
秘书有权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于规定时间内填报;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的,董事
会秘书有权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予以补充、修订。
    (三)董事会办公室收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后,应及时汇总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以备公司自查及监管机构检查。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查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汇总登记情况。
    (四)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上市、
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或者披露其他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时,除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外,还应当制作《重大
事项进程备忘录》(附件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
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公司应当督促重大事项进程备
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
事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填写其本单
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开展相关业务,
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其本机构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
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其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前述主体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根据事项进
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按照
本制度规定进行填写,并由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确认。
    公司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
做好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所涉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汇总工作。
    第十五条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到公司内幕信息的,应当按照相关行政部
门的要求做好登记工作。
    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公司应当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情
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
间等。但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报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同一内
幕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送信息的
时间。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情况进行
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交易的,公司应当进行核实且依据本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
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重大事项
进程备忘录》信息,且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 10 年。
    公司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 5 个交易日内将汇总后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表》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补充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第十八条 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当协助配合公司及时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按照执业规则要求对相关
信息进行核实。
                 第四章   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公开前,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该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上市交易证券,不
得利用内幕信息散布虚假信息、操纵证券市场或者进行欺诈活动。内幕信息知情
人违反相关义务的,将依法承担《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责
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散布虚假信息、操纵证券市场或者进行欺诈等活动给公司造成严重
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或要求其承担赔偿责
任。
    第二十一条 为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
机构及其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等,擅自泄露
公司内幕信息,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
规定相抵触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附件一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内幕信息事项主要内容(注 1):


序   内幕信    内幕信息     任职单位   职务     证件类型    证件号   知悉内   亲属关   知悉内   知悉内     知悉   知悉内   登记人   备注

号   息知情    知情人身      及部门             (身份证/   码/证    幕信息   系名称   幕信息   幕信息     内幕   幕信息   (内幕

     人姓名    份(注 2)                       营业执照) 件代码     日期             地点      方式      信息   所处阶   信息知

     或名称                                                           (注                      (注 4)   内容     段     情人签

     (自然                                                           3)                                  (注    (注     字)

     人姓名/                                                                                               5)     6)

     法人名

     称/政府

     部门名

      称)




注 1:内幕信息事项应采取一事一记的方式,即每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不同内幕事项涉及的知情人档案应分别记录。
注 2:内幕信息知情人关系应填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控股股东董监高,公司董监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控股股东及其董监高之直系亲属,公司董监高之直系亲属,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办人,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办人之直系亲

属,其他股东(控股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董监高,其他股东及其董监高之直系亲属,其他等。

注 3:填报知悉内幕信息时间,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

注 4:填报获取内幕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文件往来,书面报告,电子邮件,微信及其他电子方式等。

注 5: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所知悉的内幕信息的内容,可根据需要另添附页详细说明。

注 6: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策划,论证咨询,订立合同,内部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注 7: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初始登记,由内幕信息知情人签字确认;各单位汇总登记,由填写汇总登记人签字。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董事会秘书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司盖章:
附件二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
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
规定,本公司提交贵单位/您的相关资料或信息属于未披露的内幕信息,贵单位/
您及接收本公司材料或信息报送进行审议的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对知悉
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现就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关保密义务及责任告知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所知悉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
务。在工作中应严格控制信息使用范围和知情人范围,并督促相关信息知情人遵
守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
    二、在公司依法定程序公告相关信息前,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相关
材料涉及的信息,也不得利用所知悉的本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
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不得配合他人操纵证券市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亲属、
朋友或他人谋利;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一旦获取内幕信息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本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提交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有无持有或买
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文件;
    四、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交易的,本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将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本公司应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的
相关资料登记备案,以备调查之用。
    本告知书通过电子邮件(或类似方式)通知的,则电子邮件发送成功之日即
为告知书送达之日,请贵单位/您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严格遵守上述告知内容。
    特此告知!
       内幕信息知情人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三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重大事项主要内容:


     序号          交易阶段           时间            地点     筹划决策方式   参与机构和人员    商议和决议内容   签名




注:重大事项进展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应当在备忘录上签字确认。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董事会秘书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