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 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 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页以下无正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