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国脉: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12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中通国脉 公告编号:2018-031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6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长春办公楼五楼第三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3,390,5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6.863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董事长王世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6 人,公司董事唐志元、独立董事毛志宏、孙德良、
刘朋孝、张金山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孟奇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3,341,700 99.7913 6,200 0.0265 42,600 0.1822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2.01 董事候选人:王世超 24,678,012 105.5044 是
2.02 董事候选人:张显坤 23,065,504 98.6105 是
2.03 董事候选人:李春田 23,065,508 98.6105 是
2.04 董事候选人:周才华 23,065,503 98.6105 是
2.05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金山 23,057,004 98.5742 是
2.06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晓明 21,444,504 91.6804 是
2.07 独立董事候选人:曲海君 23,057,004 98.5742 是
2、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3.01 监事候选人:曲国力 23,057,012 98.5742 是
3.02 监事候选人:李岩 23,057,005 98.5742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数 (%) (%) (%)
2.01 董事候选人:王世超 12 0.0036 0 0 0 0
2.02 董事候选人:张显坤 4 0.0012 0 0 0 0
2.03 董事候选人:李春田 8 0.0024 0 0 0 0
2.04 董事候选人:周才华 3 0.0009 0 0 0 0
2.05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金山 4 0.0012 0 0 0 0
2.06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晓明 4 0.0012 0 0 0 0
2.07 独立董事候选人:曲海君 4 0.0012 0 0 0 0
3.01 监事候选人:曲国力 12 0.0036 0 0 0 0
3.02 监事候选人:李岩 5 0.0015 0 0 0 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3 项议案,其中 1 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参与表决的股东
(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3 为累积投票议
案,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程贤权、李辽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