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通国脉: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20-07-18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中通国脉        公告编号:临 2020-039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日常经营合同
    2、合同金额:185,165,750.00 元
    3、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已生效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5、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依据合同约定,结合项目进度情况分期确认收
入,预计将对未来的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6、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经济、政治等不可

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苏美达签订五莲县教育和体育
局教育信息化“三优一均”项目合同》, 公司承接了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美达国际”)关于《五莲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信息化“三优一
均”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并与其签署了正式合同。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项目甲方为苏美达国际,乙方为上市公司。
    该项目为“五莲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信息化[三优一均]项目”,最终用户为
五莲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项目性质、目的和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有责任负责对
甲方整个项目的软、硬件信息系统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的集成整合,以确保完全
达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软、硬件功能和性能要求,实现甲方项目使用效益最大
化。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在不影响质量和性能的前提下,按五莲县整体教育
实际情况分别制定软、硬件供货方案。整个项目分期实施,每期的实施内容由甲
乙双方及最终用户共同书面确认后实施,2021 年 12 月为项目完工时间,具体工
作进度甲乙双方及最终用户可结合实际情况协商确认(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
及最终用户可协商顺延施工周期)。甲乙双方及最终用户协商后,可以根据情况
对供货方案、供货数量做适当调整,核减或增加部分单价按中标价(2.7 亿)计
算。甲方有权在参数不变、不加大投入的情况下选择确定合适的生产厂家。如因
合同中产品的供货厂家出现诸如产品线变更、厂家倒闭等情况,甲乙双方可协商,
变更部分供货产品。乙方将根据每期确定下来的实施方案,按时完成软硬件系统
及集成的实施工作,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软件平台间联合调试、软件系统错误修
正和功能模块完善、系统数据初始化、软硬件系统调优等工作,确保项目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项目完工后,试运行期为一年。试运行期间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软
件平台间联合调试、软件系统错误修正和功能模块完善、软硬件系统调优等工作,
确保项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国际”)
    公司地址:南京市长江路 198 号 SUMEC 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赵维林
    公司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工程招标代理、
咨询,工程监理,工程造价预算。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外
贸易和转口贸易,金属材料、矿产品、煤炭、建筑材料、纺织原料、化工产品及
原料、沥青、燃料油及润滑油的批发和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初级农产品的
批发和销售。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服务,商务商品信息咨询,仓储,实物租赁,
境内劳务派遣,医疗器械的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
成品油批发;成品油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
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41,100 万人民币
    苏美达国际为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6 年
在沪市主板上市,证券代码:600710
    2、关联关系:公司与合同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无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概述:
    工程名称:五莲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信息化“三优一均”项目合同
    工程地点:五莲县
    工程主要内容:项目的软、硬件信息系统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的集成整合
    2、合同价款:壹亿捌仟伍佰壹拾陆万伍仟柒佰伍拾元整
    3、结算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双方约定的供货及实施进度,
分五年(2020-2024 年)付款,于每年 12 月 25 日前向乙方支付当年相应的合同
款项,其中 2020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人民币叁仟叁佰壹拾叁万伍仟叁佰伍拾
圆整(RMB 33,135,350.00 元),后面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的 12
月 25 日前,分别支付人民币叁仟捌佰万柒仟陆佰圆整(RMB 38,007,600.00 元)。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5、合同的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6、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如发生逾期交货或未按合同约
定的期限完成交货的问题,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每七天向甲方偿付 0.5%
的违约金,不足七天按七天计。延迟交货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四周,如迟交货时间
超过 4 周,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相
关事宜。
    (2)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确保提供的货物及履行行为符合本合同及最
终用户的要求,全面及时履行包括不限于货物交付、安装调试、质量保证和售后
服务等全部义务,并承担履行不符的风险和责任。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最
终用户要求及时供货、安调、或出现质量问题、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乙方有权
要求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最终用
户对甲方的索赔、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
    7、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
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
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依据合同约定,结合项目进度情况分期确认收
入,预计将对未来的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2、合同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履行而对
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3、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不可抗力或违约责任影响的风险。
   2、存在因公司原因或未达到验收要求原因不能按时足额交货,可能导致公
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3、合同约定回款周期为五年,因此存在信用减值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五莲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信息化“三优一均”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