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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通国脉: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中通国脉       公告编号:临 2022-022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产生重大影
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会
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
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
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
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
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除运输费外,已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现对运输费执行准则要
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
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并考虑到有关数据可比性,公司将运输费继续列
报于销售费用。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输费
列报于营业成本。
    4、本项目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作为合同履约成本
的运输费列报于营业成本。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
答,公司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和核算,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同口径进行
调整,对公司的主要影响如下:
    (1)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
示,预计将对于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于财务报表及其他重
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影响金额(负数表示减少)
                           受影响的报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项目名称     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利润表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
 移给客户 之前,且为履        营业成本    133,108.17      133,108.17
 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 运
 输成本,本集团及本公司
 将其自 销售费用全额重        销售费用    -133,108.17     -133,108.17
 分类至营业成本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认
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