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2020-021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蔡瑞美持有公司股 份 43,3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19%,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其一致行动人永磐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圣筑企业管理咨 询(上海)有限公司、圣美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巨城企 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各持有公司股份 245,000 股,各占公司 总股本的 0.19%。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股东蔡瑞美减持不超过 2,368,464 股,减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813%。其一致行动人永磐企业管理咨询 (上海)有限公司、圣筑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圣美企业 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巨城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各 减持不超过 61,250 股,各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7%。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蔡瑞美及其一致行动人永磐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 公司、圣筑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圣美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 司、巨城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拟减持艾艾精密工业输送 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1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22,125,000 股 蔡瑞美 43,365,000 33.19% 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21,240,000 股 永磐企业管 IPO 前取得:125,000 股 理 咨 询 ( 上 5%以下股东 245,000 0.19% 其他方式取得:120,000 股 海)有限公司 圣筑企业管 IPO 前取得:125,000 股 理 咨 询 ( 上 5%以下股东 245,000 0.19% 其他方式取得:120,000 股 海)有限公司 圣美企业管 IPO 前取得:125,000 股 理 咨 询 ( 上 5%以下股东 245,000 0.19% 其他方式取得:120,000 股 海)有限公司 巨城企业管 IPO 前取得:125,000 股 理 咨 询 ( 上 5%以下股东 245,000 0.19% 其他方式取得:120,000 股 海)有限公司 备注:“其他方式取得”指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蔡瑞美 43,365,000 33.19% 公司股东,涂木林配偶 涂木林 44,100,000 33.75% 公司股东 永磐企业管理咨询(上 245,000 0.19% 永磐咨询由涂月玲(涂木 海)有限公司 林之侄女)全资控股 圣筑企业管理咨询(上 245,000 0.19% 圣筑咨询由涂国圣(涂木 海)有限公司 林之子)全资控股 圣美企业管理咨询(上 245,000 0.19% 圣美咨询由梅泽千笑(涂 海)有限公司 国圣配偶)全资控股 巨城企业管理咨询(上 245,000 0.19% 巨城咨询由涂筱筑(涂木 海)有限公司 林之女)全资控股 合计 88,445,000 67.7% — 2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来源 原因 蔡瑞美 不超过: 不超过: 2020/6/22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的 自身资 竞价交易减持, 2,368,464 1.813% 2020/12/18 格 股份,公司资 金需求 不 超 过 : 股 本公积转增股 2,368,464 股 本取得的股份 永磐企业管理咨询 不超过: 不超过: 2020/6/22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的 自身资 竞价交易减持, (上海)有限公司 61,250 股 0.047% 2020/12/18 格 股份,公司资 金需求 不超过:61,250 本公积转增股 股 本取得的股份 圣筑企业管理咨询 不超过: 不超过: 2020/6/22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的 自身资 竞价交易减持, (上海)有限公司 61,250 股 0.047% 2020/12/18 格 股份,公司资 金需求 不超过:61,250 本公积转增股 股 本取得的股份 圣美企业管理咨询 不超过: 不超过: 2020/6/22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的 自身资 竞价交易减持, (上海)有限公司 61,250 股 0.047% 2020/12/18 格 股份,公司资 金需求 不超过:61,250 本公积转增股 股 本取得的股份 巨城企业管理咨询 不超过: 不超过: 2020/6/22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的 自身资 竞价交易减持, (上海)有限公司 61,250 股 0.047% 2020/12/18 格 股份,公司资 金需求 不超过:61,250 本公积转增股 股 本取得的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3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股东蔡瑞美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艾艾精工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在本人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后依然有效。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 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2、公司股东圣筑咨询、永磐咨询、巨城咨询、圣美咨询承诺,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直接或 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 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且在涂木林、蔡瑞美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 后依然有效。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涂木林、蔡瑞美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 数量不超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部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 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3、公司间接股东涂国圣、涂月玲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4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在本人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后依然有效。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 本人或者涂木林、蔡瑞美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或者涂木林、蔡瑞美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 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4、公司间接股东涂筱筑、梅泽千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在涂木林、 蔡瑞美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后依然有效。在上述期限届 满后,在涂木林、蔡瑞美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涂木林、蔡瑞美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 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股东蔡瑞美及其一致行动人永磐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圣筑 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圣美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巨城企 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5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蔡瑞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永磐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 公司、圣筑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圣美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 司、巨城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及规划而自主决定 ,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是而最终实际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蔡瑞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永磐企业管理咨询(上 海)有限公司、圣筑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圣美企业管理咨询(上海 )有限公司、巨城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