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 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艾精工”、“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3 号)核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 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网上资金申 购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 9.81 元,共募集资金 163,532,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2,445,700.00 元,募 集资金净额 131,087,000.00 元。2017 年 5 月 19 日,艾艾精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 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326 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7,529,970.20 元,累计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 8,523,937.24 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净额) 为人民币 2,080,967.04 元,以活期存款形式储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1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1,087,000.00 截止 2022 年 6 月 15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7,529,970.20 其中:置换先期自筹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 15,636,209.00 截至上年末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4,042,749.30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7,851,011.90 加:累计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8,523,937.24 其中:截至上年末累计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8,518,509.93 本年度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5,427.31 截止 2022 年 6 月 15 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2,080,967.04 其中:活期存款总额 2,080,967.04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15 年第一届 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管 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和子公司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 安徽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第一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三家开户行分别签订一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 份《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 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 料。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2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94210320057600001 13,433,900.00 注 1 6,715.34 活期 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94210320066600001 72,027,300.00 已销户,注 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5000086629621 45,625,800.00 已销户,注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31050171360000006837 95,228,317.55 注 2 2,074,251.70 活期 注 1:2017 年 5 月 19 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 20,960,000.00 元后的余额 142,572,700.00 元划入公司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94210320057600001 账户,公司支付其他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31,087,000.00 元。由于其中两个募投项目“年产新型食品加工用输送带 53,000 平方米项 目”、“年产环境友好型高分子材料精密工业用输送带 50 万平方米项目”实际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意诺工业皮 带有限公司实施,故公司于 2017 年 6 月将该两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划入其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 94210320066600001 账户 72,027,300.00 元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5000086629621 账户 45,625,800.00 元。为方便披露,上表中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94210320057600001 账户初始存放 金额以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和划至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后的净额 13,433,900.00 元 列示。 注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子 公司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对应年产新型食品加工用输送带 53,000 平方米项目和年产环境友好型高分子 材料精密工业用输送带 50 万平方米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本金及利息 9,522.83 万元转入全资子公司安徽艾艾精 密工业输送系统有限公司,用于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 注 3: 2019 年 8 月 12 日,子公司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余 额已转至“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账户 名称:安徽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有限公司,账号:31050171360000006837)。以上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 司、子公司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 4:2021 年 3 月 29 日,子公司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及结余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 已完成投入,达到预期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208.1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3 四、相关审核与批准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予以结项;结 项后,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208.10 万元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销相关银行账户的相关手续。该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 形。综上,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影响,并根据实际情况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审议程序。 4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节 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海涛 张新杨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