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麒麟: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核查意见2019-04-1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麒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麒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3 号《关于核准山东金麒麟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司公开发行 5,250.0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实际发行 5,2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1.37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121,925,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
交 易 费 用 共 计 82,085,000.00 元 人 民 币 后 , 实 际 募 集 的 资 金 人 民 币
1,039,840,000.00 元。2017 年 3 月 30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268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现已经全部
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
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核准备案号
年产 1,500 万套汽车刹车片先进
1 37,143.00 37,143.00 1300000057
制造项目
2 年产 600 万件高性能汽车制动盘 24,850.00 24,850.00 1400000080
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
3 11,991.00 11,991.00 乐发改投资[2013]62 号
目
4 偿还银行贷款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03,984.00 103,984.00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 201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
金对上述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
筹资金。
截止 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号
1 年产 1,500 万套汽车刹车片先进制造项目 37,143.00 23,847.98
2 年产 600 万件高性能汽车制动盘项目 24,850.00 11,138.32
3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11,991.00 6,303.00
4 偿还银行贷款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03,984.00 71,289.30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旨在建设环保型新材料刹车片研发平
台,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特别是在新的摩擦材料配方体系、环保型新材料
刹车片,以及用于轨道交通车辆、飞机和工程机械用制动摩擦材料方面的研究能
力。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11,991.00 万元,包括汽车刹车片研发及中试设备、火车闸片研发及中试设备,
计划建设期 24 个月。
因部分设备的交期及安装周期延长,公司此次拟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
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0 年 6 月完成。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因部分设备的交期及安装周期延长,董事会根据目前《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
力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决定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建设期
延长至 2020 年 6 月完成。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
司长期利益。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
司长期利益。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
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项目投资进度作出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
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研发技术变化等实际情况谨慎、科学
地作出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本次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昊拓 姜文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19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