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麒麟: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19-023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
力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0 年 6 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3 号《关于核准山东金麒麟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 5,2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实际发行
5,250.00 万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为 人 民 币 21.37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121,925,000.00 元,扣除证券承销费、保荐费等费用后,实际募集的资金人民
币 1,039,84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C10268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核准备案号
1 年产 1,500 万套汽车刹车片先进制造项目 37,143.00 37,143.00 1300000057
2 年产 600 万件高性能汽车制动盘项目 24,850.00 24,850.00 1400000080
乐发改投资
3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11,991.00 11,991.00
[2013]62 号
4 偿还银行贷款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03,984.00 103,984.00
截止 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集资金
1 年产 1,500 万套汽车刹车片先进制造项目 37,143.00 23,847.98
2 年产 600 万件高性能汽车制动盘项目 24,850.00 11,138.32
3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11,991.00 6,303.00
4 偿还银行贷款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03,984.00 71,289.30
二、 本次涉及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延期的有关情况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旨在建设环保型新材料刹车片研发平台,
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特别是在新的摩擦材料配方体系、环保型新材料刹车
片,以及用于轨道交通车辆、飞机和工程机械用制动摩擦材料方面的研究能力。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11,991.00
万元,包括汽车刹车片研发及中试设备、火车闸片研发及中试设备,计划建设期
24 个月。
因部分设备的交期及安装周期延长,公司此次拟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
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0 年 6 月完成。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因部分设备的交期及安装周期延长,董事会根据目前《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
力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决定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建设期
延长至 2020 年 6 月完成。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
司长期利益。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
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
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
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
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延期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延期的
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企业技术中心
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延期事项。
五、 备查文件
(一)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