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麒麟: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8-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麒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山东金麒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3 号《关于核准山东金麒麟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司公开发行 5,250.0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实际发行 5,2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1.37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121,925,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
交 易 费 用 共 计 82,085,000.00 元 人 民 币 后 , 实 际 募 集 的 资 金 人 民 币
1,039,840,000.00 元。2017 年 3 月 30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268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1 年产 1,500 万套汽车刹车片先进制造项目 37,143.00 23,777.81
2 年产 600 万件高性能汽车制动盘项目 24,850.00 24,850.00
3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11,991.00 11,991.00
募集资金承诺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4 偿还银行贷款 30,000.00 30,000.00
5 年产 600 万套汽车刹车片智能工厂项目 \ 13,365.19
合计 103,984.00 103,984.00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保荐机
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阳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7 年 6 月 2 日与全资子公司济南金麒麟刹车系统有
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阳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
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公司拟进行结项的项目为:“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截止 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上述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专户余额占
拟投入 已累计投入 专户余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含理财)
比例(%)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
1 11,991.00 10,170.08 2,588.72 21.59%
建设项目
注:(1)专户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到位且达到项目预
定要求,达到预定运行条件,现予以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
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了
研发设备采购方案并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提高了议价能力,为公司节约了一部分
成本;
2、尚有部分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
3、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部分理
财收益。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基本实施完毕,部分尚未支付的项
目尾款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公
司拟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2,588.72 万元(最
终金额以转账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是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
慎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
金使用效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山东金麒麟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昊 王 可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