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茶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同意函2019-03-30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同意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
阅相关材料,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
发展和财务状况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
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福建华兴所”)
在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福建华兴所
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继续
聘请福建华兴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将《关于
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
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发挥公司
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
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对该议
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若有)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艳艳、陆辉、罗希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