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15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作为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听取了公司经
营管理层对有关情况的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的实际
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条件。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其综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可行性及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盈利及融资能力的影响等进行了充分
的分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
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本次发行
完成后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审议,我们认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有利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能够高效、顺利地
进行。
独立董事:王艳艳、肖阳、罗希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