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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茶花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2-25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 168 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1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6)人
 3.01    选举陈葵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2    选举陈明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3    选举林世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4    选举陈冠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5    选举陆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6    选举翁林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4.01    选举王艳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2    选举肖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3    选举罗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5.01    选举阮建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5.02    选举黄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

 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

 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

 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

 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

 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

 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本通知

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615           茶花股份             2022/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公司邀请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 2022 年 1 月 7 日、 月 10 日的上午 9:00
—11:30、下午 14:30—17:00 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 168 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
       邮编:350014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
       传真:0591-83995659
(二)法人股东(包括非法人的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
议的,持该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有
效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
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持该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
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
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
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阅本通知附件 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
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
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有效。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2 年 1 月 10 日 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 168 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50014
       联系人:林鹏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传真:0591-83995659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
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3.01     选举陈葵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陈明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林世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     选举陈冠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     选举陆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6     选举翁林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选举王艳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肖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       选举罗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选举阮建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5.02       选举黄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备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意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应在“同
意”、“反对”或“弃权”的表决意见中选择一个并在相应的方框画“√”表示。如
果委托人对该议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
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
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该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
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
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6,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决权
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 6 位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投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
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未作具体的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进行
投票表决。
    3.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
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3,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
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 3 位独立董
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投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
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未作具体的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4.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
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2,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全
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 2 位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投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
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的议案》未作具体的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
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编号:


委托人持有的公司普通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证券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候选人选举
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
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
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选举议案组,
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
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
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
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
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
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
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
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