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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茶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2022-08-2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其他相
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林杰先生具有多年的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接受的专
业教育及学识符合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的需求,可以胜任公司聘任的财务总监职
务。林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林杰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且公司董事会聘任林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林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同意其作为公司财务负责
人负责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独立董事:王艳艳、肖阳、罗希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