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茶花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3-18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
“解释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
“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
知》(财会〔2021〕35号),解释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
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解释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
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
知》(财会〔2022〕31号),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
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发
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
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
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解释
15号、解释16号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2023年3月16日,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
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
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15号规定应当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
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
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
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
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
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
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
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用分摊金额等。
     3、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
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
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
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
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
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
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
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
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
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4、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
理,解释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
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
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
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5号及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除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
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
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可
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
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使公
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