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河山: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9-06
公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8 年 9 月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须知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了《韩建河山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请参会股东严格按照公告的提示与要求出席
并表决。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22 号《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须知作为会议通知之
补充。
(一)会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请
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二)股权登记日(2018 年 9 月 5 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有权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
须携带合法身份证明和有效登记文件(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
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6:00),将相关参会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 hjhszqb@
bjhs.cn 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与会手续。
(四)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 9:00 前到北京韩建河
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七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卓秀路北街
智汇雅苑 6 号院 6 号楼 7 层会议室)签到处持相关参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
现场确认,并在确认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
9:30 会议开始,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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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签到登记即终止,未在宣布之前登记的股东和股东
代表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的,请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
(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将发言资料发送至公司邮箱 hjhszq
b@bjhs.cn 进行登记。会议期间,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发言前应向大会通报
股东姓名、持股数量,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位发言时
间不超过 3 分钟。大会不能满足所有要求发言的股东的要求,请股东在会后通
过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上证 e 互动等方式与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公
司会认真听取股东的建议、意见。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会议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公
司律师负责计票与监票。
(七)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
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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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会计所”)具
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会计
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
有效性进行审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
过了续聘兴华会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续聘兴华
会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并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做出专项说明,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事宜提请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田玉波董事长协商确定聘请协议及相关审计费用,但费用总额不得超过
人民币 120 万元整。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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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现将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向股东会汇报如下:
一、交易概况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北京韩建河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山科技”)
的房山区政府第三办公区(CSD)综合停车场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立体车
库”)出售给韩建河山控股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集
团”),交易价格 5200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因此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
二、交易标的
房山区政府第三办公区(CSD)综合停车场一期工程项目(立体车库),于
2017 年 10 月 3 日建成,资产种类是在建工程,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目前正处于试运行阶段。该立体车库可提供机械车位 566 个,平面车位 106 个
(含充电桩平面车位 14 个)。
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8 年 5 月 31 日(未经审计)
在建工程
4,198.56 万元 4,198.56 万元
账面价值
三、交易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之前,公司聘请了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
评估机构名称: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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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证券资格:是
评估基准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采用的评估方法:成本法
评估假设前提: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买方和
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
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
用状态,并还将继续使用下去。
评估结果:5082.51 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
交易双方以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经过友好协商,共同确认该资产的成交
价格为 5200 万元,约比账面值溢价 23.85%,比评估值溢价 2.31%。
成交价格是依据评估价值为基础与对方协商确定,成交价与评估价不存在
较大差异。评估报告显示,评估值对比账面值出现溢价主要原因是:
1、在建工程中(有预算书部分)评估基准日建筑材料价格较建设期上涨;
2、在建工程中利息全额重新测算造成评估增值;
3、评估值计算中将开发商平均利润率计入评估值中造成评估增值。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对房山区立体车库整体建设规划的确定时间较长,公司
计划的与房山区政府在立体车库业务上合作模式、运营模式、盈利模式与现状
存在差距,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及资金周转形成压力,因此公司拟将立体车库整
体评估后出售给控股股东韩建集团,韩建集团针对北京市房山区立体车库业务
有长期规划。
本次交易的价格与对方协商确定为 5200 万元,高于该资产评估值 117.49
万元,高于该资产账面值 1001.44 万元,本交易将对公司的资金周转与盈利发
挥积极作用,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用途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出售资产本身构成关联交易,除公司车辆在该地区可能发生停车费用外,
本交易不会引起其他后续关联交易,韩建集团购买立体车库后将独立或与他方
合作运营该立体车库,韩建河山未来将只从事立体车库建设项目的项目承包及
施工管理,现在及未来都不会涉及立体车库建成后的运营管理业务,交易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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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公司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或人事变动。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就本
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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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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