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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韩建河山: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0-12-12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0-053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所”或“信永中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兴华会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公司发展
需要和审计要求,经协商一致,公司拟不再续聘兴华会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
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兴华会计所进行了事先沟
通,兴华会计所对本事项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早可追溯到 1986 年成立的中信
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 30 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
务所。2000 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 年,信永
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
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注册资本:3,600 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
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
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
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
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 23 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4
年正式发起创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国际会计网络,并
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
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等国家和地区设有 13 家境外成员所、 56 个办
公室。2019 年度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
称 IAB)公布的全球国际会计机构排名中位列第 19 位,是中国乃至亚洲独立会
计品牌获得的最高排名。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合伙人(股东)
228 人,注册会计师 1814 人(2019 年末为 1666 人)。从业人员数量 5919 人,从
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800 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净资产为 1.2 亿元。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家,收费总额 3.4 亿元,涉
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房地产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交通运
输与仓储物流业、金融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资产均值在 196 亿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
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七次,无
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师玉春先生。师玉春先生,中国注册会计
师,自 2003 年起参与审计工作,具备 17 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审
计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树新先生。树新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1993 年开始
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和内控审计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具备相应专业
胜任能力。
    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冬青女士。李冬青女士,中国注册会
计师,自 2012 年起参与审计工作,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审计服务,从事过证
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合伙人师玉春、质量控制复核人树新、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冬青
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质量控制复核人树新、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冬青最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未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签字合伙人师玉春 2020 年 10 月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已经
整改完毕,不影响目前执业。
    (三)审计收费
    经双方沟通,以工作量为基础确定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 80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 20 万元,合计 100 万元,与 2019 年度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兴华会计所自 2017 年起连续 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兴华
会计所的工作团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
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
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截止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陈红、刘宗福连续服务年限均为 3 年。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审计要求,经友好协商,拟不再续聘兴华会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兴
华会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兴华会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
异议。公司对兴华会计所及其工作团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
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并提供良好服务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二)公司不存在以下特殊事项
    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就公
司以下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情况如下:
    1.未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正直和诚信方面的问题;
    2.与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不存在重大意见分歧;
    3.未与公司治理层通报过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
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
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
服务,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
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
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