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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韩建河山:韩建河山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进展的公告2021-12-10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1-041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 2,000 万元
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清青环保的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含本次),
为其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全资
子公司清青环保因经营发展需要,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与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建设大街支行(以下简称“秦皇岛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
金额 2,000 万元,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就上述事项与秦皇岛银行签订了《保证
合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2,0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清青环保提供总计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全权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
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前述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
行为的有效期限服从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
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住所: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路 558 号
    3、法定代表人:李怀臣
    4、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整
    5、成立时间:2001 年 1 月 5 日
    6、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及技术服务;废水治理
的设计及施工、大气污染及噪声治理的设计及施工、防腐保温工程;金属材料的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清青环保 100%股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7,015,452.38                366,764,425.04
     负债总额                        298,935,552.72                200,337,137.28
      净资产                         168,079,899.66                166,427,287.76
    资产负债率                              64.01%                          54.62%
       项目          2021 年 1 月-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322,756.36                242,543,716.64
      净利润                           1,652,611.90                 41,150,39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342,556.66                 41,653,615.43
    的净利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大街支行
    保证人(乙方):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为:2,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范围: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
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甲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
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
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叁
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
之次日起叁年。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存在项目承接及经营发展等
需求,为支持其发展,公司为其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条件。鉴于本担保授权中,被
担保人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
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以担保额度内授权的方式对公司年度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
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也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金额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符
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
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000 万元(含
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4.01%;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000 万元(含本次),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6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的反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3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