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河山:韩建河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2-22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 二月
一、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
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权登记日(2023 年 2 月 23 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有权参会股东及股东
代表须携带合法身份证明和有效登记文件(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
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二、请出席大会的股东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没有在规定的股
东登记日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
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
数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现场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
15:00。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 2023 年 3 月 2 日 10:00 前到北京韩建河山
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八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卓秀路北街智
汇雅苑 6 号院 6 号楼八层会议室)签到处持相关参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
场确认,并在确认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的,请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前将
发言资料发送至公司邮箱 hjhszqb@bjhs.cn 进行登记。会议期间,股东发言应
举手示意,发言前应向大会通报股东姓名、持股数量,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
案进行,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大会不能满足所有要求
发言股东的请求,请股东在会后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上证 e 互动
等方式与公司证券投融部联系,公司会认真听取股东的建议、意见。
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
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
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二、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提名委员会并
选举委员的议案》《关于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同时制定
了《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上述事项将导
致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发生变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前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职能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
如下: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一、审计委员会的职能是: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 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见;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意见;
六、审查和评价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七、负责提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并 (六)审查和评价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七)负责提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和上海证券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交易所相关规定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二、提名委员会的职能是: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
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是: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
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同行
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研究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二)研究和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计划和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
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
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的情况,对其提出考核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六)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
理;
(七)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
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审查;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已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了《韩建河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8)及《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21 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韩建河山
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
第一百〇七条 …… 第一百〇七条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 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数,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
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另行制定审计委员会 占多数,其中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
规则议事,规范审计委员会的运作。 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董
事会另行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
士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及备案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已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了《韩建河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韩建河山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009)及《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全文。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