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7-18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6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
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
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
体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 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A 股)2,4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8.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3,04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4,999,433.97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 21,794.64 21,794.64 3,040.59
吸尘器配件生产建设项目 14,245.44 14,245.4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459.86 3,459.86 -
合 计 39,499.94 39,499.94 3,040.59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投资目的
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
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
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
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
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
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
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
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
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
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
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
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专项说明意见
1、监事会意见
2019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
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
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金
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符合《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