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春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8-10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
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拟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的议案及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
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公司预计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
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确
定,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
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胡春荣、赵鹏飞、汪建萍
2021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