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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1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5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 420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3,688,1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9.7084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 6 人, 独立董事胡春荣先生因其
              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翁永华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3,688,100        100.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1                                            2,100,000          100.00          0           0           0         0
             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杨钊、吕兴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