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春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15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华春光
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其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被聘任人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三、经了解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认为其能够胜任
公司相应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独立董事:杨晋涛、张忠华、周国华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