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嘉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2020-02-20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嘉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亿嘉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27 号文核准,亿嘉和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543,9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4.46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604,562,7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3,905,834.83 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0,656,959.17 元。2018 年 06 月 06 日,公司收到保荐
机构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余额 519,816,567.58 元。中天运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8]验字第 9003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管理制度。
2018年6月29日、7月2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
平安银行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杭州银行南京软件大道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注销了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
原募集资金账户,在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设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于2019年8月2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
核查意见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注销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分行原募集资金账户,在中国民生银行南京雨花支行设立了新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11月21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
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理财专户余额合计为41,390.63万
元(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8.90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对应募投建设内容 存放金额
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
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
8110501012601349722 测试中心、智能化产 143.20
行
品与服务研发综合楼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化产品与服务研
3201040160000609466 151.45
南京软件大道支行 发综合楼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 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
98210078801000000351 1,977.96
支行 测试中心
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
中国民生银行南京雨花
631588186 测试中心、智能化产 118.02
支行
品与服务研发综合楼
合计 2,390.63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理财类型 认购金额
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 8110501012601349722 结构性存款 10,000.00(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3201040160000609466 结构性存款 5,500.00(注)
软件大道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3201040160000609466 结构性存款 2,500.00
软件大道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 98210078801000000351 结构性存款 11,000.00
中国民生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631588186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合计 39,000.00
注:中信银行 10,000.00 万元理财、杭州银行 5,500.00 万元理财已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
赎回。
核查意见
二、增设募集资金账户的情况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拟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洪武支行增加设立一个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智能巡检机器人集
成测试中心、智能化产品与服务研发综合楼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
并拟将原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软件大道支行(账号:3201040160000609466)
内的部分募集资金转至该新设募集资金账户内。
公司需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新协议。
本次增设事项经 2020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安排的人员办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增设的具体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的利益,未
影响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
更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