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亿嘉和: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08-19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
告[2013]43 号)等规定和《公司章程》,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充
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报规划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
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二、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
的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及规划、
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和股东要求及意愿等重要因素,建立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
安排,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
见和诉求,坚持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
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实施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的具体规划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
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坚持
现金分红优先这一基本原则,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每年现金
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或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重大资金支出或重大投资计划
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值达到 5,000 万元。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选择利润
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
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
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况,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4、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若公司未发生
公司章程规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形,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股东
回报规划执行,不另行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3)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需要等原因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征
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
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应当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
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
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将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原因,调整时应以股东权
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
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意见;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应安排网络
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反映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